您好,今天芳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公共基础设施折旧的费用计入,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年限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根据公共基础设施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年限。
2、 政府会计主体确定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年限,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设计使用年限或设计基准期; (二)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 (三)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四)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3、 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除外。
4、 对于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无偿调入、捐赠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考虑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按照其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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