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是孟子的一篇经典散文,选自《孟子·告子上》,用以阐述儒家的“舍生取义”思想。以下是原文及翻译: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东西,因此有些祸患我不躲避。假如人们所想要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那么他们有什么手段不会用来保全生命呢?假如人们所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严重,那么他们有什么事情不敢去做呢?通过某种方式可以获得生存,但有些人却不这样做;通过某种方法可以避免祸患,但有些人却不采取行动。由此可见,人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不仅仅贤德的人有这样的本性,每个人都有这种本性,只是贤德的人能够始终保持这种本性罢了。
这篇文章通过鱼和熊掌的选择比喻了在面临生死抉择时应坚持正义的价值观。孟子强调,每个人都具备追求高尚道德的本能,关键在于是否能坚守这份初心。这一理念至今仍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和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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